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将于2013年8月31日实施到期域名注册恢复新政(ERRP)。
ERRP有望更好地理解域名注册者的选择,并有助于解决通用顶级域名(gTLD)注册期满相关的常见问题。该政策旨在建立特定的最低通信要求,并使续用域名及赎回域名在规定情况下统一可用,以达到将域名注册者的期望和注册商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效果。
ERRP的以下几点规定值得关注:为了避免域名用户非有意不续用的情况,域名注册到期时,注册商必须通知域名持有者至少两次,分别为域名到期前一个月和域名到期前一个星期;所有的gTLD注册处在域名注册删除后必须提供30天的赎回宽限期(赞助的gTLD不需要提供赎回宽限期),在赎回宽限期内,注册商必须允许域名注册者恢复这个域名;为促进消费者合理选择,树立正确意识,注册商必须在域名所有者以及准域名所有者都可接受的范围内合理制定域名续用和赎回费用;过去,根据相关适用政策和注册商委任协议,一旦域名到期,注册商可以随时删除其注册。
然而,ERRP要求解决域名到期被停用但并未被删除这一段时期的问题,以提醒域名注册者该域名到期。而且,在注册商的域名停放页必须包含或者指向续用指示。
2013年8月31日前,所有的ICANN认证的注册商和gTLD注册都必须遵守ERRP政策。
文章来源:ICANN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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